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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诤的指腹和掌心虽然有薄茧子,可他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手背能看到淡青色筋络,美感与力量感兼具宛如艺术品,束函清以前无聊的时候就喜欢玩他的手指。
而此刻却被伤得离谱,皮肉和鲜血翻涌。
雷诤抬起手,那张平日里透出一种锐利的冷感的脸满是迷茫,他的呼吸有些急促,乌黑碎发在额前轻颤,喃喃道:“是这只手……”
弧度流畅的下颌有眼泪不断滑落。
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爱人。
雷诤在基地内遇到束函清前,他和他们那个小队合作过很多次,慕烨那个人他那个时候还挺欣赏的,他异能很强,低调,内敛,办事效率高,也不是贪婪的人。
雷诤理所应当地见过束函清几次,他异能不算低,性格开朗,双眸闪亮,跟在慕烨身后,仰脸看着他那个队长的时候眼神温柔又清亮,很难看不出他心有所属。
后来捡到他完全是意外,那是个雨天,他在车上等人时,就看见束函清抱着手臂坐在一个巷口躲雨,像只对外界充满防御性的,湿漉漉的小狐狸,头顶柔软的黑发垂落,遮住小半张脸,凭空有两只耳朵耷拉下来。
雷诤不看他,对司机说自己下车抽根烟,却拿了把伞。
他侧身立在车边,修长指间夹着一支烟,不远处的人影在烟雾中若隐若现,孤零零夹在中间的束函清,在他眼里苍白、弱小、无助,他掐灭了那抽了一半的香烟,撑开伞抬腿朝着束函清走去。
雷诤好奇他那个事无巨细的队长怎么把这只小狐狸落在这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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